二胡的“味”是怎么拉出来的?为什么同一把二胡在不同的人来演奏会出现“白开水”和“很有味”的不同情形呢?本文简略剖析一下这个问题。
嵇康在《声无哀乐论》中曾说:“音声之作,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,其善与不善,虽遭浊乱,其体自若而无变也,岂以爱憎异操,哀乐改度哉。”按照嵇康的说法,声音是没有哀乐的,也就是说声音是没有感情的;声音既然没有感情,那么由声音组织成的音乐也就是没有感情的。因为声音的组织不外乎就是时间和位置的变换,而时间和位置同样是没有感情的,所以音乐也就是没有感情的。如果说音乐是有感情的,那么音乐何以不能自己唱出爱憎呢?这就像酒一样,酒是没有喜怒哀乐的,不论如何组织它,用什么样的容器去装载它,他还是没有喜怒哀乐,如果说酒有喜怒哀乐,那为什么酒不能自己在酒瓶中 “耍酒疯”呢?
可是嵇康在《声无哀乐论》中又说:“然声音和比,感人之最深者也。”按照这里的说法,嵇康认为,当声音和谐的组织起来(声音和谐的组织起来就是音乐)时却是能够感动人心的?这看起来和上文的推论“音乐没有感情”似乎是矛盾的。就如酒,酒既无感情,为什么喝多了会“耍酒疯”呢?
再看嵇康在《声无哀乐论》中所说:“劳者歌其事,乐者舞其功。……夫哀心藏于内,遇和声而后发,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,夫以有主之哀心,因乎无象之和声而后发,其所觉悟,唯哀而已,岂复知‘吹万不同,而使自己哉’?”这里嵇康总算说清楚了,原来“哀心”本就藏于人心内,遇到和谐的音乐就流露出来,而和谐的音乐本身并不表现什么。由于悲哀的感情早已存在于人心之内,用先存在于人心之内的悲哀的感情,去接触并不表现什么的和谐的音乐,其所感到的当然就只有悲哀而已。又哪里能知道千差万别的感情都是发自人的内心的道理呢?就如饮酒多了耍“酒疯”,那不是酒里有“酒疯”,而是“酒疯”本藏于人心之内。
嵇康虽然说清楚了“夫哀心藏于内,遇和声而后发”,而对于为什么“哀心藏于内”,能够“遇和声而后发”虽有一定的讨论,却不至明了。而讨论这个问题对于“二胡(音乐)的‘味’靠什么来表现”却是至关重要的。
那么,为什么“哀心藏于内”,能够“遇和声而后发”呢?答案应该是:生理、经验、习惯。
依朱光潜的观点,艺术(应包含音乐——著者按)“是情趣的意象化。情趣最直接的表现是循环呼吸消化运动诸器官的生理变化,……诗的命脉是节奏,节奏就是情感所伴随的生理变化的痕迹,人体中呼吸循环种种生理机能都是起伏循环,顺着一种自然节奏。以耳目诸器官接触外物时,如果所需要的心力,起伏张弛都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我们就觉得愉快。”(朱光潜《谈美》第174页)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,艺术对于人的影响首先是生理的,无论哀乐,首先都是生理的刺激反应,即“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我们就觉得愉快”,不符的合自然就感到不愉快或者别扭,并由此产生经验,由经验形成习惯。对于失去生理功能的人来说,可能无论什么声音和节奏都不能引起他的哀乐;对于生理功能紊乱的人来说,声音和节奏与其所引起的反应也可能是紊乱的。
作曲家的一度创作,就是通过对节奏、音高的组织(“声音和比”),使音乐作品产生“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”,从而激发自己本藏于内的“哀心”。因此可以说作曲家的感情就潜藏于音乐作品的节奏与曲调之中。比如一个音或几个音(比如音阶)它的频率不带任何感情,而当它们被作曲家按照一定的规则(“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”)组织起来是就产生了感情。这时缓慢的节奏可能表示悠闲;快速的节奏可能表示欢快;低音可能表示深沉;高音可能表示激动等等。实际上悠闲、欢快、深沉、激动等感情都是人心固有的,并不在音声当中,人们之所以感到音乐作品有感情,只是因为特定的节奏和曲调与人们内心产生“悠闲、欢快、深沉、激动”的感情时所需要的节奏、曲调相吻合而已,并不是节奏、音高自己产生了感情。这就是“然声音和比,感人之最深者也”的道理所在。
比如《十面埋伏》对战斗场面的渲染,能引起人们对残酷的厮杀场面的感觉,这正是因为人们直接地或间接地对残酷的厮杀场面有过生理刺激,并产生了经验,形成了习惯。倘若对这种场面没有任何的生理经验和习惯,可能会认为那些声音就是一些杂音或噪音而已。再比《赛马》能把人们带入紧张激烈的赛马气氛当中,也是因为人们对这种场面固有生理的经验和习惯。从细节上说,如果去掉“赛马”这个标题,乐曲则可能会引起人们更多的、对紧张激烈气氛的反应,因为人们可能曾经受到过更多的紧张激烈气氛的生理刺激,有着更多的经验,早已形成了模式化的欣赏习惯。
朱光潜先生的这段话可能会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上述问题:“艺术的世界仍然是在我们日常所接触的世界中发现出来的。艺术的创造都是旧材料的新综合。希腊神像的模型仍是有血有肉的凡人,但丁的《地狱》也还是拿我们的世界做蓝本。”(朱光潜《谈美》197页)
破解了这个问题,我们就能够解答“为什么同一把二胡在不同的人来演奏会出现‘白开水’和‘很有味’的不同情形”了;解答二胡的“味”从哪里来的了。
上文所说“白开水”式的演奏,不依据“更多因素对乐曲进行处理,给听众的仅仅就是声音,而单纯的声音没有喜怒哀乐,所以不能引起听众的生理刺激,不能产生感觉”,简单地说,就是这种演奏不能通过有效手段,把听众本就藏于内的“哀心”引发出来。
演奏是二度创作,首先应该肯定的是:二度创作的依据是一度创作,因此二度创作有复制一度创作感情的成分。但如果仅仅是按照一度创作的要求进行演奏,那就只有复制而已。由于人的感情是个复杂的心理过程,因时、因地产生变化,所以二度创作是无法完全复制一的创作的感情的。如果二度创作毫无“创作”的话,那么一度创作的感情到了二度创作已经衰减了不少,甚至可能衰减许多,最后变成了“白开水”式的演奏。因此作为二度创作的演奏,既要以一度创作为依据,还要注入演奏者自己的感情,兼顾到听众的感情,并且通过特殊的手段(艺术处理)把作者、演奏者、听众的感情激发出来。这样的演奏就会年的有“味”了。
老一辈如蒋风之先生二胡演奏中复杂的艺术处理,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些处理把听众本就藏于内的“哀心”激发出来。比如借用古琴的手法,激发出听众对文人意识和古朴典雅风格的感觉——人们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,对古琴形成了一个认识定势,认为古琴就是文人乐器,声音就是古朴典雅的;用箫音演奏激发听众对萧瑟、暗淡的感觉;用顿挫的弓法激发听众对压抑、郁结的感觉;用心理音色激发听众对凄凉、苦闷的感觉等等。——所有这些都是因为听众内心早已曾经有过这种生理反应,积累了这样的经验,形成了这样的欣赏习惯。
当然运用这些特殊手法的前提也正如上文所说:演奏者必须首先能够倾听到乐曲的社会背景、社会关系、人文环境;倾听到乐曲所负载的时代感情;倾听到作者的思想感情;倾听到作品中的“心声”。
二胡演奏这些年来在“狂、洋、协”中滚来滚去,呈现出技术上的辉煌,而艺术、文化——“味”越来越肤浅的现象,有趋向于符号式的演奏,这是必须引起人们思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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